“新金融十條”能緩解融資成本高嗎?
寶寶類互聯網金融產品看上去有“變相高息攬儲”的味道。但如果僅因高利率吸收存款讓融資成本提高就將其定義為“變相高息攬儲”的話,難道只能讓企業獲得利益而存款的老百姓不能獲得利益就合理嗎?
繼5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落實和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后,7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推出金融改革的十條措施(簡稱“新金十條”),希望通過多種舉措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問題。
在十條措施中,最有針對性及新意的是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遏制“變相高息攬儲”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是針對今年以來互聯網金融爆炸式增長的問題??梢哉f,寶類互聯網金融產品,利用互聯網的技術與渠道,沖破現有的利率管制,把大量存款吸引過去,最后又通過貨幣基金回到銀行體系,看上去有“變相高息攬儲”的味道。但如果僅因高利率吸收存款讓融資成本提高這一點就將其定義為“變相高息攬儲”,那么“新金十條”出臺首當其沖的就是互聯網金融產品。如果把互聯網金融產品競爭放在與銀行同等條件下,制定及完善相關制度規則,那么其發展對金融市場形成有效市場競爭是有利的。難道只能讓企業獲得利益而存款的老百姓不能獲得利益就是合理的嗎?
二是“新金十條”理財產品資金運用原則上應與實體經濟直接對接—讓理財產品的資金流入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方向、產業政策支持的實體經濟中,而不應該投資于同業等資產,致使資金在銀行體系空轉,也不能流向影子銀行。
三是“新金十條”肯定了“采取續貸提前審批、設立循環貸款等方式,提高貸款審批發放效率”的做法。而這種貸款模式以前是政策上不允許的。這種續貸模式能夠有效防止企業因短期困難而造成資金鏈斷裂,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但這里有一個關鍵問題要解決—目前國內不少“僵尸企業”,這種續貸模式一旦泛濫,“僵局企業”短期內能夠存活下來,中長期會嚴重增加金融體系的風險。
四是“新金十條”要求,為了更好地為小微企業服務,要加快推動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促進市場競爭,增加金融供給。也就是說,首批民營銀行即將落地。
五是如何從多方面、多舉措來加大對農業、政府支持產業及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支持力度??梢哉f,這個問題解決了,經濟穩增長中的許多難題就會迎刃而解。(作者系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轉自中國證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