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氣象現代化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一、《實施意見》起草背景
2012年11月19日,中國氣象局印發了《關于推進率先
基本實現氣象現代化試點的指導意見》(氣發〔2012〕44號)。2013年9月22日,中國氣象局和安徽省政府在京簽署了《安徽省人民政府 中國氣象局關于共同推進安徽氣象現代化建設的合作協議》;合作協議明確提出,與全國氣象現代化同步,到2017年,建成適應安徽經濟社會發展和防災減災需求,布局科學、技術先進、功能齊備、機構健全、管理規范的氣象現代化體系,著力提升安徽氣象防災減災能力、產業發展氣象保障服務能力、農村信息化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基層公共氣象服務體系,氣象整體實力達到國內同期先進水平,若干領域達到國內同期領先水平,率先基本實現氣象現代化。
2013年10月21日,合肥市政府與省氣象局簽署了《合肥市人民政府 安徽省氣象局共同推進合肥率先實現氣象現代化合作協議》;10月29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氣象現代化的意見》(合政〔2013〕166號)。其他地市也正在出臺相關的實施意見。
2014年1月7日,史翔市長主持召開市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宿州市人民政府 安徽省氣象局共同推進宿州市氣象現代化合作協議》。2014年1月14日,市政府與省氣象局簽訂《共同推進宿州市氣象現代化合作協議》,李朝暉副市長、省氣象局汪克付副局長代表雙方簽字。省氣象局副局長胡雯、市氣象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及市農機局等單位負責人參加簽字儀式?!逗献鲄f議》第四部分合作機制的第一條明確提出:“強化組織領導。共同加強對宿州氣象現代化工作的領導,市人民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宿州氣象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雙方聯合印發《宿州氣象現代化行動計劃》。共同做好宿州氣象現代化指標的設定,強化績效考核。”
2014年2月21日市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2014年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并印發了《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通知》(宿政辦發〔2014〕4號),《關于加強推進宿州氣象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已被列入2014年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
二、《實施意見》起草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市政府·省氣象局共同推進宿州市氣象現代化合作協議》、《2014年1月10日市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紀要》、《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基本公共氣象服務均等化的意見》(皖政辦秘〔2013〕20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氣象為農服務工作的意見》(皖政辦〔2012〕5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2〕44號)、《關于進一步支持氣象事業發展的通知》(財農〔2013〕92號)、《關于宿州市國家級氣象為農服務示范基地工程項目立項的批復》(宿發改農經〔2014〕84號)等法律文件。
三、《實施意見》主要內容
本《實施意見》共有三部分十一條。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主要包括指導思想、總體目標。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務,主要包括加強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氣象服務均等化;進一步完善氣象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加強氣象為農服務體系建設;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體系建設;提升氣象臺站現代化水平。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機制;依法推進氣象社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機制;加強對氣象工作的領導。
(轉自宿州市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