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及服務范圍
(一)項目內容
1.項目名稱: 宿州市高新區杭宿合作數字現代產業示范園片區開發招標代理服務
2.招標人名稱: 宿州市高新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3.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高新區泗許高速以北,唐河以南,京臺高速以東,京滬鐵路以西,項目規劃范圍約4.3平方公里。現公開征集遴選符合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參與宿州市高新區杭宿合作數字現代產業示范園片區開項目綜合咨詢服務、采購社會投資人招標代理工作。
(二)報價要求:
報價包含代理費、專家評審費以及開評標活動發生的相關費用。參照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的相關文件、《招標代理服務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規定及發改委發改價格【2011】534號文件*80%為最高限價,按折扣費率報價。
二、報名條件及要求(資格評審):
1.比選申請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包含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相關內容。
2.比選申請人須已進行宿州市公共資源中心名錄登記,且在比選當天的宿州市名錄登記庫中信用綜合評定分為100分的(提供網上截圖一份并加蓋公章);
3.參與報名單位無不良記錄(自行承諾并加蓋公章);
4.參與報名單位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的專業力量,能夠在5個自然日內按照要求編制完成招標文件(自行承諾并加蓋公章)。
5.擬派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小組成員(不少于3人)須是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名錄登記庫中人員(提供網站人員登記信息截圖),且為公司員工,并提供開標日前至少連續近半年的社保繳納證明。
三、①綜合比選辦法
指標 | 指標描述 | 分值 范圍 |
企業業績 |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參與比選的企業代理過單項投資額不低于20億元的片區開發項目業績,或代理過單項投資額不低于2億的項目的得10分;代理過單項投資額不低于50億元的片區開發項目,或代理過單項投資額不低于5億的項目,業績的得15分;代理過單項投資額不低于100億元的片區開發項目,或代理過單項投資額不低于10億的項目業績的得20分,滿分20分。 注:提供項目招標公告、中標公示官網截圖、代理合同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 20分 |
服務方案 | 1.招標代理工作方案詳細,針對性強,操作性強,內容具體,能充分保證招標工作的完成,能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0-15分) 2.服務質量承諾內容具體,針對性強,切實可行﹐按時完成招標代理服務工作,并附具體可行的違約責任及相關承諾的。(0-15分) 注:比選申請單位的服務方案需切合實際,如方案嚴重偏離實際,可按0分處理。 |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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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配備 | 1.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職稱的得5分或具有專業注冊證書的(工程咨詢師(投資類)或一級建造師或一級造價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每提供一個得5分,最高得5分;此項滿分5分。 注:證書須在有效期內,項目負責人須是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名錄登記庫中人員,且為公司員工,并提供開標日前至少連續近半年的社保繳納證明。 2.2019年1月1日以來,擬派項目負責人擔任過投資額不低于20億元的片區開發項目業績,或擔任過單項投資額不低于2億的項目的得5分;擔任過單項投資額不低于50億元的片區開發項目,或擔任過單項投資額不低于5億的項目,業績的得10分;擔任過單項投資額不低于100億元的片區開發項目,或擔任過單項投資額不低于10億的項目業績的得15分。此項滿分15分。 注:業績合同復印件(業績以代理合同中的項目負責人為準,否則不予認可),提供項目招標公告、中標公示官網截圖并加蓋單位公章;企業、項目負責人業績可共用。 | 20分 |
價格分 | (1)評標基準值 所有報價的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值。 (2)報價得分的計算 當比選人的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值時得滿分,各比選人報價得分用公式表示如下: 報價得分=20-10×|(評標基準值-比選報價)/評標基準值|*0.5 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 30分 |
四、比選文件組成及編制要求:
1.比選文件組成
(1)比選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報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授權委托代表報名的提供授權委托書、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
(3)比選申請人基本情況一覽表(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擬派服務工作主要人員一覽表、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
(5)報價函;
(6)招標服務方案;
(7)其他材料。
2.比選申請文件編制要求
紙質比選申請文件3份,含“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密封,并在密封處加蓋單位公章。
五、比選文件遞交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22年 6月1 日--2022年 6月 6日,工作時間09:00-15:00(超過規定時間將不再接收報名材料)。
2.材料遞交截止時間及比選時間:2022年 6 月 6 日15時00分(如遇特殊情況變更上述時間,將另行通知并在我單位網站進行公告);
3.地點:宿州市高新區管委會8樓811室。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六、其它說明
1.服務合同待比選結果確定后由中選人與比選人協商確定。
2.服務要求:企業及其代理人員應當遵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公平、科學、誠信地開展工程代理服務工作。
七、聯系方式
比 選 人: 宿州市高新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宿州市高新區管委會8樓811室。
聯 系 人: 張工
電 話:15555939593